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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市正在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发生,携手共建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发出如下倡议:
积极参与换新,紧紧把握优惠机遇。对于不符合新国标、达到报废年限、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满足使用需求的老旧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应及时淘汰更新。按照《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发放临时通行标识(号牌为白底红字)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现过渡期(2023年12月31日)已过,禁止上路行驶。为避免过渡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给您造成影响,请尽快淘汰非标车辆。
市民朋友们,安全出行,人人有责;绿色消费,惠及大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抓住此次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契机,及时淘汰老旧电动自行车,换购安全合规的新车。同时,也希望您将活动信息传递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带动更多人参与到活动中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绿色的出行环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要积极参与活动,通过购车送安全帽等让利优惠方式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销宣传活动。
安全管理,人人参与;安全环境,人人共享。让我们携手并肩,以实际行动共同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共享平安美好的生活。
毕节市商务局
2025年9月3日
END
制作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来源毕节市商务局
编辑陈 希
一审吕镔杉
二审李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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